关于危险化学品领用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1浏览次数:395

 

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危险化学品领用流程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保障学院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活动的顺利进行,我院师生因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到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取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的,需由教师本人到学院办公室填写《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领用表》,盖学院公章备案后至资产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领取,并按国家及学校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文件保管、使用。

 

 

 

 

上海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申购及领用流程图.pdf易制爆易制毒化学品领用表.docx

环境与建筑学院办公室

201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