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鼓励在校大学生全面发展,引导毕业生高质量就业,表彰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的优秀教师。根据《上海理工大学“林建华奖学金”使用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5年“林建华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来源与管理
“林建华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校友及企业捐赠,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分会负责管理,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二、评选对象
环建与建筑学院在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教师。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 | 申请对象 | 奖项金额(每人) | 名额(人) |
五育先锋 | 非毕业班学生 | ≤1000元 | ≤30 |
就业先锋 | 毕业班学生 | ≤1000元 | ≤20 |
师德先锋 | 学院教师 | ≤1000元 | ≤10 |
五、评定办法
(一)五育先锋
践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品德、学习科研、体育活动、文化美育、劳动实践的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者,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教务系统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为准)不低于前50%,参加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或公益活动不少于2次。
(二)就业先锋
已落实就业去向的2025届应届生,包含签订就业协议、国内外升学、参加国家地方项目等。在就业过程中展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就业能力,具有示范作用。能顺利毕业且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良好。
(三)师德先锋
始终坚守教育初心,爱岗敬业,深受学生爱戴,同行好评,在指导学生学业进步、促进学生实习就业、带动学生科研创新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成效显著,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师德失范行为。
六、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即日起至2025年6月16日(周一)13点前
请于2025年6月16日(周一)13点前,同时完成以下两项个人材料的提交:
第一,由个人主动申请,提交附件1申请表,和表中涉及荣誉等相关支撑材料,附件1只需纸质版,交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第二,填写附件2汇总表(注:银行卡开户行、卡号务必准确,银行卡在2025年度内能正常使用)。附件2只需填写电子版,截止时间前发送至y2795417267@163.com邮箱,文档名称命名为:“学号+姓名+林建华奖学金申请”。
2、学院评审:6月17日—6月20日
学院评审后,会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并报学校基金会办公室备案。
七、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2025年“林建华奖学金”申请表.docx
环境与建筑学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