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2021年环境与建筑学院工会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9浏览次数:1543

学院工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学校与学院中心工作,在民主管理、帮困维权、文体活动、师德师风、青教妇工、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各项工作,为学院发展、和谐校园建设,发挥了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引导广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为学校学院发展作贡献,院工会将评选表彰2021年度环建学院“工会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2名“工会先进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10名各工会小组按照会员总人数的10%比例推荐。

  二、评选条件

(一)工会先进工作者

从事工会工作二年以上,在学院、部门工会取得显著成绩的现任学院工会委员、工会小组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完成校工会、部门党组织和部门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2、热心工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积极为教职工服务,主动关心群众生活,办实事解难题,成为教工群众信任的知心朋友,参与工会活动达到80%以上。

3、积极开展部门“教工小家”建设活动。

4在民主管理、帮困维权、文体活动、师德师风、青教妇工、自身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

5、积极支持、配合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组织部门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工会积极分子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完成部门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

1、热爱工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2、积极参与工会各项活动,为学院、部门工会争得荣誉。

3、积极主动协助学院、部门开展教工小家建设,取得成效。

4、在工会工作有关方面取得成绩。

三、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由学院各工会小组推荐,院工会委员会评选,报请学院党总支审定。

四、评选步骤与时间

11129日布置评选工作。

2122日之前上报材料,上报材料为“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2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电子版材料发送到wx_usst@163.com,纸质材料交工会(王旭)

3123日,召开评审会,确定“工会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名单。

4、学院工会网上公示7天。

五、奖励

对获得学院“工会先进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荣誉称号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本次先进评选推荐工作,择优评选,把评选申报过程作为学习先进、交流经验、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的过程。



附表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工会先进工作者”推荐审批表.doc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工会积极分子”推荐审批表.doc

 

 

 

 

环境与建筑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