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关于2023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和《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现将我院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 卢 萧
组 员:王丽慧 饶平平 徐苏云 李秀君 孙婵娟
常 飞 唐 静 杜 清 韩金锦 李润山(学生)
二、申报奖项
硕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 12000元/年(资助比例:5%)
二等奖 8000元/年 (资助比例:35%)
三等奖 4000元/年 (资助比例:50%)
博士: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 18000元/年(资助比例:25%)
二等奖 15000元/年(资助比例:50%)
三等奖 12000元/年(资助比例:25%)
三、日程安排
1. 学生提交申报材料:2月27日—3月3日17点前
2. 学院评审阶段材料审查:3月4日—3月9日
3. 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3月10日
4. 学院公示阶段:3月11日—3月17日
5. 研究生院审定及公示阶段:3月18日—3月28日
四、其他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pdf
附件2: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pdf
附件4: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X专业)空表模板.xlsx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