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7浏览次数:3588

全体研究生:

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关于2023级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结合《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和《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现将我院2023级全日制研究生第二阶段学业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任: 卢  萧

        组  员:王丽慧  饶平平  徐苏云  李秀君  孙婵娟 

                    常      唐    静  杜   清  韩金锦  李润山(学生)

二、申报奖项

硕士: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 12000/年(资助比例:5%

         二等奖 8000/年 (资助比例:35%

         三等奖 4000/年 (资助比例:50%

博士: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注:一等奖 18000/年(资助比例:25%

二等奖 15000/年(资助比例:50%

三等奖 12000/年(资助比例:25%

三、日程安排

1. 学生提交申报材料:227日—3317点前

2. 学院评审阶段材料审查:34日—39

3. 学院评审委员会审定:310

4. 学院公示阶段:311日—317

5. 研究生院审定及公示阶段:318日—328

四、其他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

特此通知。

附件1: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pdf

附件2: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pdf

附件3: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X专业)空表模板.xlsx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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