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届研究生:
根据“关于评选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关于评选2025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结合《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上海市、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办法》,现将我院2025年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2025年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卢 萧
组 员:王丽慧 饶平平 李秀君 徐苏云 孙婵娟
秘 书:唐 静 韩金锦
二、评选的组织和程序
1.毕业生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2:《2025年度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递交相关佐证材料;
2.学生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材料评审和答辩工作,确定候选人名单后报送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经学院党政领导审核并公示后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三、日程安排
1.学生提交申报材料:即日起至3月7日17:00前
2.学院评审阶段(1)材料审查:3月10日—3月14日
3.学院评审阶段(2)答辩评审:3月17日—3月21日
4.学院公示阶段:3月24日—3月28日
6.上报研工部:3月31日
四、其它
1.毕业离校前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如因学位论文不通过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2.本办法解释权归环境与建筑学院,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上海市、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办法.pdf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