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9浏览次数:304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建筑学院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动力,立志成才,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奔奔灵工(湖南焕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设立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以充分发挥奖学金激励、导向和资助作用,并规范奖学金的评定与管理工作

 

一、来源与管理

“奔奔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捐赠,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分会负责管理,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二、奖励对象

环建与建筑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师。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二)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

申请对象

奖项金额(每人)

名额(人)

学习标兵奖

本科生

≤2000

10

学业进步奖

本科生

≤2000

10

学术深造奖

本科生、研究生

≤2000

10

学风促进奖

全体师生

≤2000

10

 

五、评定办法

(一)学习标兵奖

面向本科生,学习成绩始终保持专业前茅,23-24学年每个学期的专业年级排名均在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及以上者可以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二)学业进步奖

面向本科生,满足以下两种情况任意一种均可申报:第一,2022级、2021级学生23-24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较于22-23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进步0.5以上者可以申报;第二,2023级、2022级、2021级学生23-24第二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较于23-24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进步0.5以上者可以申报。评选时,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之差优先于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之差。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三)学术深造奖

面向2023级本科生和2024级研究生,在专业分流和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以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系且成绩优秀者可以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四)学风促进奖

面向全体学院师生,上一学年在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师生均可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以上奖学金由申请者自愿申报,四个奖项不可兼得。

已获得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该年度奔奔奖学金不可兼得。

 

六、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即日起-2024年10月9日13

请于10月9日13,同时完成以下两项个人材料的提交

第一,填写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成绩单、各类奖状证书复印件等),附件1只需纸质版,交至各自辅导员老师

第二,填写附件2《奔奔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只需填写电子版,提交各自辅导员老师汇总文档名称命名为:学号+姓名+奔奔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业进步奖/学术深造奖/学风促进奖申请。

请注意: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为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取得,其他阶段重要和突出的荣誉可在个人事迹有所体现;去年已参评的奖项材料不可重复申请,本年度评定的奖项证书需为2023年9月以后获得为准。

2.学院评审:10月10日-10月13日

3.评审后,第一时间在学院网站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七、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