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一流研究生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环境与建筑学院评选办法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或过失,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学院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30%;
(2)参评课程的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成绩单等)齐全;
4.每门课程只限1名任课教师申请参评(包括平行班和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
5.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6.院级评审将综合考虑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7.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3-2024-2学期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请于2024年9月30日中午12:00前(学生评教分数统计截止时间为9月27日中午12:00)报送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
2.学院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公示拟推荐获奖名单并上报学校。
4.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学院。
三、奖励名额
环境与建筑学院申报名额为4名。
环境与建筑学院
20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