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建筑学院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4-09-06浏览次数:10

全体本科毕业班同学: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具体实施办法:

一、推荐方案

(一)推荐对象

凡属于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5届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委培生、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成为推荐对象: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强,专业素养良好。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绩点在3.00及以上;成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前50%(成绩绩点和排名均使用“首次成绩”)。

   3、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二)托福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三)雅思成绩达到5.5分及以上。

(四)歌德语言证书(Goethe-Zertifikat)德语B1及以上。 

(五)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国家专业四级及以上考试。

  4、身心健康。

(二)推荐名额

环境与建筑学院本年度推荐免试生名额共24名。

如有空缺名额,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择优推荐。

(三)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根据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学院以综合考评的方式对申请推免学生进行评价。

综合考评分由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参军入伍服兵役突出表现和特殊贡献、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类别,同一类别内有多项加分情况的,只取一项计分)及学术及创新成果(科研成果、竞赛获奖)三部分组成,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考评分=学业成绩×85%+综合素质评价×7.5%+学术及创新成果×7.5%

以上各项均按满分100分计算,综合素质评价和学术及创新成果计算方法见附件。

所有候选人须经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学院将根据综合考评分进行排序,择优推荐,并进行公示。

(四)推荐办法

    1、本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2025届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在9917: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学术成果、奖励证明等复印件)交到辅导员处。

    2、经初审后,学院将于910-12日组织推荐。

    3、经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评审、公示后,于91316:00前将推免生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推免生均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即与学校签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

    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2)违反校纪校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受处分;

3)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

4)体检不合格。 

3、准备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不列入推免生范围。

    4、凡违反《上海理工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约定的推免生,取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或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

    5、请获得推免生资格学生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要求,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该系统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开通后,通过该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由2025届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讨论、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确定。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联系学院教务办公室,电话55275979

 

附件:

1、综合素质、学术及创新成果评价标准.pdf

2、上海理工大学2025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3、上海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usst.edu.cn)


环境与建筑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