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8浏览次数:3381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与建筑学院学风建设,激发学生学习动力,立志成才,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奔奔灵工(湖南焕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根据学校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具体情况,设立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以充分发挥奖学金激励、导向和资助作用,并规范奖学金的评定与管理工作

一、来源与管理

“奔奔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企业捐赠,由学院教育发展基金分会负责管理,报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备案。

二、奖励对象

环建与建筑学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师。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

2.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学习成绩良好;

3.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四、奖项设置

奖项名称

申请对象

奖项金额(每人)

名额(人)

学习标兵奖

本科生

≤2000

10

学业进步奖

本科生

≤2000

10

学术深造奖

本科生、研究生

≤2000

10

学风促进奖

全体师生

≤2000

10


五、评定办法

(一)学习标兵奖

面向本科生,学习成绩始终保持专业前茅,22-23学年每个学期的专业年级排名均在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者可以申报,学院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二)学业进步奖

面向本科生,2021级、2020级学生22-23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较于21-22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进步0.5以上者可以申报2022级学生22-23第二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较于22-23第一学期的平均学分绩点,进步0.5以上者可以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三)学术深造奖

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在专业分流和研究生入学考试中,以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系且成绩优秀者可以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四)学风促进奖

面向全体师生,上一学年在加强学院学风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师生均可申报,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评选不超过10名获奖者

以上奖学金由申请者自愿申报,填写附件1和附件2,四个奖项不可兼得。

已获得同一年度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该年度奔奔奖学金不可兼得。

六、评选程序

1.材料申报:即日起-2023年10月7日17点 

请于10月7日17点前将个人材料提交:填写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申请表》,及支撑材料(成绩单、各类奖状证书复印件等),纸质版交至各自辅导员老师处。

附件2《奔奔奖学金汇总表》只需填写电子版,10717点前发送至1714430360@qq.com,邮件名备注为:“学号+姓名+奔奔奖学金+学习标兵奖/学业进步奖/学术深造奖/学风促进奖申请

请注意: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为最高学历就读期间取得,其他阶段重要和突出的荣誉可在个人事迹有所体现;去年已参评的奖项材料不可重复申请,本年度评定的奖项证书需为2022年9月以后获得为准。

2.学院评审:10月8日-10月13日

3.评审后第一时间公示获奖学生名单。

七、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奔奔奖学金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