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提交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报告、专业实践报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6浏览次数:2859

各位2021级研究生导师、2021级研究生(含2021级之前未完成相关环节的学生),关于2021级研究生中期考核、提交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报告、专业实践报告的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环节

请研究生按要求填写中期考核表,并向考核小组进行汇报阐述,重点考核:个人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获得课程成绩情况、小论文发表及系统录入情况、大论文进展等。

学生在完成中期考核后,请于2023825日(周五)17点之前在个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录入中期汇报信息并提交。

注意:中期考核在系统中录入工作在相应学期(即本学期春季学期)由研究生院培养办把关开放,学院不具备相应的开放系统的权限,请各位研究生务必在暑期结束前按时完成相应工作,并及时录入系统,以免影响后期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本次请同学登录个人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新系统)进行录入和提交。访问方式:

https://yjs.usst.edu.cn/2020/1229/c7335a240229/page.htm (学籍培养模块)

二、学术讲座与学术研讨环节

2021级(含2021级之前未完成)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请及时完善《研究生学术报告及学术讨论记录本》,完成不少于10次记录。学生返校后请导师在第25页给出评语、百分制成绩、签字。

三、专业实践环节

2021级(含2021级之前未完成)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请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规定,完善专业实践计划表、实践环节记录本(小蓝本)、专业实践考核表。

纸质版请完善实践单位签字、盖章,以及校内导师签字;成绩评定标准:如联合培养单位给出百分制分数则按分数登记成绩;如给出等级,则按优秀(90分),合格(70分),不合格(50分)登记成绩。管理规定详见:

https://yjs.usst.edu.cn/2015/1008/c7116a148842/page.htm

四、提交方式

请于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开学之前完善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包含《中期考核表》、《研究生学术报告及学术讨论记录本》、《专业实践计划表》、《专业实践环节记录本》、《专业实践考核表》。纸质版的提交方式和时间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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