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建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5-19浏览次数:1195

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管理办法》和《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根据《环境与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组织环境与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如下:

 

一、时间:

1、资格复审:202352413:0016:00

2、综合考核笔试:20235258:3011:30

建议考生提前1个小时进校。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笔试考场,交卷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综合考核面试:202352513点开始

 考生须在提交笔试试卷后,离开笔试考场前对面试顺序进行抽签。

 

二、地点:

1、资格复审: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16号校区环境与建筑学院302

2、综合考核笔试:资格复审时通知

3、综合考核面试:资格复审时通知

 

三、缴纳报考费用:

参与综合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2023519日之前,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点击进入https://yz.usst.edu.cn/2023/0509/c3391a297357/page.htm)缴纳报考费用。报考费用支付后,不予退还。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用,视为自愿放弃参加2023年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综合考核

(一)“申请-考核制”

1、综合考核笔试:

1)考试时长:综合考核笔试考核时长总计为3小时;

2)考试内容:综合考核笔试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专业课,共3门,每门考核科目满分100分;

3)考试成绩:综合考核笔试的考核科目以招生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笔试考试科目为准,共3门,合计满分300分。

2、综合考核面试:

1)考试时长:综合考核面试每生考核时长为20分钟;

2)考试内容:综合考核面试考试内容评分标准如下:

①知识结构(30分):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②科研能力及潜力(30分):现有研究基础、学术成果、学术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等;

③综合素质(40分):合作精神、专业态度、学术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④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

3)考试成绩: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导师组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导师组结合考生递交的申报材料,经过考察判断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导师组评价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笔试总成绩÷3×30%+综合考核面试成绩×30%+导师组评价成绩×40%; 保留两位小数点。

 

(二)硕博连读

1、综合考核笔试:

1)考试时长:综合考核笔试考核时长总计为3小时;

2)考试内容:综合考核笔试包括外国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专业课,共3门,每门考核科目满分100分;

3)考试成绩:综合考核笔试的考核科目以招生当年公布的招生简章笔试考试科目为准,共3门,合计满分300分。

2、综合考核面试:

1)考试时长:综合考核面试每生考核时长为20分钟;

2)考试内容:综合考核面试考试内容评分标准如下:

①知识结构(30分):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②科研能力及潜力(30分):现有研究基础、学术成果、学术思维、科研创新能力等;

③综合素质(40分):合作精神、专业态度、学术道德、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语言表达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④思想品德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考生的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

3)考试成绩: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 60 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导师组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导师组结合考生递交的申报材料,经过考察判断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导师组评价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

4、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笔试总成绩÷3×30%+综合考核面试成绩×30%+导师组评价成绩×40%; 保留两位小数点。

 

(三)拟录取和递补规则

1)定向就业的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定向就业的缺额由定向就业的考生递补。

2)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照导师报考学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博士生导师招生额度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在前面、但自己申报导师已录满且没有多余名额的考生,可以与还有招生额度的其他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只有当师生意向达成一致时,该学生可被录取。

32023年度招生博导的基础计划招生额度为每名博导≤1人。

4)未尽事宜由环境与建筑学院解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件和学院考生公示名单,或准考证在考试期间进入上海理工大学;考试结束后考生离开校园,不得在校内逗留;上海理工大学不向考生和送考人员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考生自驾机动车和送考机动车不得进入上海理工大学。送考人员应服从学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学校或在学校周围聚集。

2、资格复审:

考生请携带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下载)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证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等。

学院将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综合考核准考证、告知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的地点,并安排考生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3、综合考核笔试和面试:

1)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在考场门口须配合考务人员完成身份核验、违禁物品检查。

3)笔试请携带铅笔、橡皮、黑色水笔等考试用文具,以及其它。(数理方程科目需携带无存储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4)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随身物品(包括手机、智能手表及手环等具有发射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有携带必须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提醒:学院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5)笔试考试前,请仔细检查试卷、答题纸,是否有错装、漏装、错印、字迹不清、破损等情况。如有,立即举手报告,开考后不再调换试卷和答题纸。

6)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答题。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进行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答题纸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六、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270697

咨询电子邮箱:hanjinjin@usst.edu.cn

监督电子邮箱:wanglh@usst.edu.cn

 

七、其它

学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023年博士招考.docx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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