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23浏览次数:513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大学生广泛参与学术科技实践,激发学术科研兴趣,提升创新实践能力,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明年在贵州大学举办,大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

为做好大赛的校级选拔赛的组织参赛工作,环境与建筑学院组织开展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本届竞赛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学生可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或者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防疫行动)、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科学生参赛。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组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并推荐参加上海理工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作品申报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2161日—202361日期间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1位学生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建议不超过8人。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作品。

国家课题,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市级以上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日程安排

1.作品征集。各参赛项目请于2023年2月15日前将作品的作品申报书、参赛作品和学院汇总表电子版报至环建楼201殷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hjcxcy2021@163.com)。(特别提示: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递交设计报告、专利、相关论文和实物照片电子版)

2初赛阶段(2023年2月中旬)。组委会邀请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初赛评审,选拔入围校赛项目。


附件:

附件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docx

附件2-1:校赛作品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doc

附件2-2:校赛作品申报书(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doc

附件2-3:校赛作品申报书(科技发明制作).doc

附件3:学院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