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理工大学《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通知》相关要求,对于国家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的评选,学院采取学生申报、院系评审、学院差额公开答辩方式评出最终结果。现将具体获奖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详见附件内容。
公示期从2022年9月20日起至2022年9月22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环境与建筑学院反映不实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环境与建筑学院317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65113571
联系人:各专业辅导员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认定工作组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