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公平合理地评选上海市、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环境与建筑学院根据《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办法》,并结合学院实际,制订以下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在学院当年应届毕业的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要求上进,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校、院集体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
2、在读期间科研论文达到下面条件之一:
(1)署名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公开发表(或录用)至少一篇校定A类刊物(以2020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刊物为准)论文;
(2)署名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学生第二)公开发表(或录用)至少一篇校定B类刊物论文,同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且初次申请的作者排名前三位,或在校定A类学科竞赛中获得市级三等奖以上。
注:校定A类学科竞赛指: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上海市、校优秀毕业研究生:
(1)违法违纪行为;
(2)在校期间受到各种处分,必修课、选修课的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者;
三、评选标准
(一)评分内容及各项成绩占比
1、评选标准分材料得分和答辩得分两大部分,各占50%。
2、材料得分包括学习成绩(占30%)、科研成果得分、参加各类科技及学术竞赛所获奖励得分(占60%)、政治思想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得分(占10%),其中科研成果、参加各类科技及学术竞赛所获奖励分值做归一化处理。
3、学院原则上按照专业系进行名额分配和统筹,并根据“评选标准”在材料得分和答辩得分累计总分排序基础上,评选出上海市、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学生得分=(课程学习成绩×30%+各类研究成果、科技竞赛获奖×60%+政治思想表现×10%)×50%+答辩得分×50%
(二)材料得分
1、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所有修读课程的总成绩/所有修读课程的门数
统计范围: 已有成绩的学位课和非学位课(含跨学科课程);由研究生院认定免修课程不在统计范围内。
2、科研成果得分,具体对照表1所示:
表1:
(一)论文(著作)级别 | 得分(分/篇) |
1)SCIE期刊(一区) | 90 |
2)SCIE期刊(二区) | 30 |
3)SCIE期刊(三区及四区) | 20 |
ESI高被引用论文在同区基础上+5分 | |
4)校定国内A类刊物论文及中文EI期刊 | 20 |
5) 校定国内A类刊物及以上录用论文 | 同级别见刊论文得分online×0.7,录用×0.5 |
(二)专利 | 得分(分/项) |
获授权发明专利 | 20 |
获授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 | 6 |
获发明专利申请号 | 2 |
备注:
(1) SCI期刊的分区认定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简称期刊分区表)2020年基础版为准;
(2) 在读期间署名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学生为第一、二、三作者的论文分别按照该等级期刊论文得分的100%、70%、30%计算;
(3) 校定国内A类刊物及以上论文录用的,国外刊物以论文已上网(ON LINE)或录用邮件通知且学科带头人签字为准,国内刊物以盖公章的录用函为准;
(4) 参与编写教材并公开出版的,按校定国内A类刊物论文的50%得分,所有作者平均分配得分;
(5) 专利统计按照署名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并按照初次申请的作者(导师除外)先后顺序,统计至前五名,第一至第五名的得分参见表2所示。
(6) 获发明专利申请号的,超过两项的按两项计分。
表2:
专利作者人数/参加各类科技及学术竞赛获奖励人数 | 占得分比例(百分比%) |
一人 | 100% |
二人 | 65%/35% |
三人 | 60%/30%/10% |
四人 | 50%/25%/15%/10% |
五人 | 50%/20%/10%/10%/10% |
3、参加各类科技及学术竞赛所获奖励得分标准,如表3所示:
表3:
所获奖励级别 | 得分(分/次) |
国家级:一等、二等、三等、优秀奖 | 50/30/20/10 |
省部级:一等、二等、三等 | 20/15/10 |
行业:一等、二等、三等 | |
校级:一等、二等、三等 |
注:各类科技及学术竞赛按照署名作者先后顺序,统计至前五名,第一至第五名得分参见上表2所示。同一个竞赛,不累计加分,分数就高。国家级、省部级、行业需以“上海理工大学”名义参赛统计,界定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校级界定按照获奖证书盖章“上海理工大学”统计。
4、政治思想表现及参加集体活动情况得分标准,如表4所示:
表4:
(一)各项荣誉得分情况 | ||
级别 | 荣誉称号 | 得分(分/次) |
国家级 | 国家级荣誉称号 | 40 |
市级 | 市级荣誉称号 | 30 |
校级 | 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优秀共产党员、校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 15 |
部门、院级 | 部门级获奖、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院优秀共产党员等 | 10 |
突出贡献 | 研究生期间参军退伍生 | 20 |
获得过杰出奖学金(如宝钢奖学金) | 25 | |
(二)综合表现得分情况 | ||
其他 | 如积极参与学校或学生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并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献血等,酌情考虑加分 | 1-20 |
备注:(1)政治思想表现起算值为60分;
(2)上述荣誉或表现同级别得分,累计不超过1项;同类别得分,分数就高;
(三)、答辩得分标准
由环境与建筑学院答辩小组综合评定,并评分。
四、评选的组织和程序
1、毕业生提出申请并填写附件1 “2021届上海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2021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
2、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广泛听取导师、任课教师和其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答辩评审,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报送学院;
3、经学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审核并公示后报送学校研究生工作部。
五、其它
1、毕业离校前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如因学位论文不通过或有违纪行为的,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2、本办法解释权归环境与建筑学院,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