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深化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进一步提高我院创新创业教育水平,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形成具有环境与建筑学院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与文化理念,学院决定开展2020年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本次活动以强化对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锻炼与培养以及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为目的,提高我院学生的创新思维、创造精神、创业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二、组织领导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创新创业项目的评审与监督实施工作及创新创业类活动的指导工作。
三、项目申报
1、申报要求
(1)申报人须是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
(2)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最多不超过十人,成员可以跨专业,要求学术思想活跃,有团队合作和开拓创新精神,认真负责,每个项目需有不超过两个指导老师指导项目开展。
(3)申报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目标明确,实施可行、条件可靠,项目应以学科、专业或省部级以上的创新大赛为基础开展的研究。
(4)项目执行时间为一至两年(不能超过学生毕业年限)。
2、评审规则
(1)由学院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专家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2)立项项目分“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同时评选出“优秀指导老师”。
(3)由学院对立项结果进行公示。
3、资助金额
每个项目3000—6000元
四、申报时间
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8日
五、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在申报时间内发送附件1《环境与建筑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立项申请书(2020年)》电子版、获奖证书图片等佐证材料、附件2《学院汇总表》,至邮箱:283532740 @qq.com,纸质版附件1送至环境与建筑学院317办公室。
2、优秀指导老师申报:结项答辩前发送附件2《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至邮箱:283532740@qq.com
申报活动有关事宜可与环境与建筑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小组联系。
联系人:林青青
联系电话:65113325
电子邮箱: 283532740@qq.com
地址:环境与建筑学院317室
环境与建筑学院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