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浏览次数:1759

各位研究生: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沪教委财〔201419号)、《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和《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02号)的文件精神及《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现将我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环境与建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1.评审委员会

 任:黄远东    

 员:王丽慧                   韩金锦  

     

    2. 工作小组

 长:黄远东    

 员:王丽慧                     

陈剑波   陈维芳   张菊辉   王海东          

    李振华(学生)

 书:韩金锦

3. 政治思想考核小组

 长:    黄远东

副组长:    王丽慧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二、评审细则

详见附件1

三、评审程序

  1. 申报条件

规定学制内已进行学籍注册的全日制2018级、2019级、2020级在读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在学制期限基本俢业年限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博士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因响应国家政策参加西部志愿者计划、应征入伍等而延迟毕业的在籍博士研究生具备参评资格;因其他原因延迟毕业或在职攻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参与国家奖学金评审。

2. 评审时间

109日~1010日:研究生申报,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审批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同时审核佐证材料原件)至环建楼317室;

1012日~1014日:学院评选;

1015日~1021日:学院公示;

1022日~1030日:学校审定及公示

3. 申报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

2)《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见附件3)。博士研究生可提交1封校外专家推荐信。撰写推荐信的专家必须具有正高职称,对申请者的研究领域要有较深入的了解。

3)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2020级博士研究生不需提供)、发表论文的期刊复印件原件及获奖证书等相关佐证材料(需审原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金锦   电话:55270697    电子邮箱:usst_wx@163.com

联系人:唐静     电话:65113325    电子邮箱:cocotj@126.com

附件1:2020年环建学院国奖评定细则(博士).pdf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高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家推荐信表格.doc

附件4:2020年国奖表格汇总-(XX专业)空表模板.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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