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和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现将环境与建筑学院2021-2022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详情见附件:《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
公示期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9月27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环境与建筑学院反映不实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环境与建筑学院317学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5273249
联系人:各专业辅导员
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名单.xlsx
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认定工作组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