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按照校党委对二级单位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第二届中国共产党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委员会即将届满,经环境与建筑学院党委会议研究认为,环境与建筑学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条件已经成熟,拟定于2025年12月召开中国共产党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党员大会,按期换届,并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第三届委员会。
现将环境与建筑学院党委党员名单予以公示,该名单统计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环境与建筑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李老师(联系方式:55276095)。
公示期: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