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管理办法》和《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办法》,根据《环境与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2024年适用)》,组织环境与建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如下:
一、时间
1、资格复审:2024年5月16日14点至16点
2、综合考核面试:2024年5月17日9点开始
考生须在完成资格复审后对面试分组、面试顺序进行抽签。
二、地点
1、资格复审:上海理工大学军工路516号校区环境与建筑学院302室
2、综合考核面试:资格复审时通知
三、缴纳报考费用
参与综合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须在2024年5月17日之前,按照上海理工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知(点击进入https://yz.usst.edu.cn/2024/0507/c3391a319820/page.htm)缴纳报考费用。报考费用支付后,不予退还。未按时缴纳报考费用,视为自愿放弃参加2024年上海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综合考核
1、考试时长:30分钟
2、考试内容:综合考核内容包含两个方面:分别是面试和导师组评价。
(1)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100 分,包含考生PPT汇报环节(模板下载)和面试环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含10分钟个人研究能力PPT汇报)。考生PPT汇报环节(模板由学院统一提供)汇报时间10分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个人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学术成果)、博士攻读计划等。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英语水平、专业知识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
(2)导师组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导师组结合考生递交的申报材料,经过考察判断考生的专业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和培养前景等。导师组评价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且不予录取。
3、“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的综合考核成绩分开进行排序。
4、综合考核总成绩=综合考核面试成绩×50%+导师组评价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点。
5、拟录取和递补规则
(1)定向就业的考生按照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定向就业的缺额由定向就业的考生递补。
(2)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按照导师报考学生的综合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结合博士生导师招生额度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在前面、但自己申报导师已录满且没有多余名额的考生,可以与还有招生额度的其他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只有当师生意向达成一致时,该学生可被录取。
按科研专项计划招收考生,尊重博士生导师意愿,从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中录取。
外聘博导以科研经费专项计划方式招生。
非定向就业的缺额由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递补。
(3)未尽事宜由环境与建筑学院解释。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件和学院考生公示名单,或准考证在考试期间进入校园。学校不提供机动车校内停车场地,自驾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
2、资格复审:
考生请携带《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下载)和有效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有效证件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等。
学院将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发放综合考核准考证,告知综合考核面试的地点,并安排考生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
3、综合考核面试:
(1)考生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
(2)考生在考场门口须配合考务人员完成身份核验、违禁物品检查。
(3)除规定的考试用品外,其他随身物品(包括手机、智能手表及手环等具有发射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一律不得带入考场,如有携带必须放在考场外指定位置。提醒:学院(研究院)不负责保管考生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咨询和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55275979
咨询电子邮箱:wx_usst@163.com
监督电子邮箱:wanglh@usst.edu.cn
七、其它
学院(研究院)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被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2:2024年环境与建筑学院博士考生PPT汇报(模板).pptx
环境与建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