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准备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4年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准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5个环节推荐时间节点(无9月第三批次!!)
关于导师和研究生关心的第二批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准备及学位授予的相关5个环节的截止时间节点(推荐)详见表1。
表1 学院第二批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相各环节时间节点
环节序号 | 环节名称 | 截止时间节点 | 备注 |
环节1 | 学生意向答辩信息填报 | 3月25日17点 | 学院摸底使用 |
环节2 | 学位论文查重 | 4月25日11点前 | 建议 |
环节3 | 学位论文盲审送审 | 4月26日15点 | 建议 |
环节4 | 学位论文答辩 | 5月27日17点 | 建议 |
环节5 | 完成论文答辩提交资料 | 5月28日17点 | 确定 |
表1中时间节点确定的依据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本批次拟参加答辩和授予学位的所有学生的学位论文均需参加盲审;
(2)所有学生只有在学位论文盲审成绩回来且通过后,方可组织相关答辩;
(3)提交的用于重合度检测的学位论文将直接用于学位论文盲审送审;
(4)因为学位论文盲审评阅周期的不确定性(一般可按3-4周估算),4月26日为学院推荐的较为稳妥的2024年第二批答辩学位论文查重和盲审送审时间节点,谨供相关师生参考。
二、相关工作5个环节的具体说明
1、有关环节1“学生意向答辩信息填报”的相关说明
请拟申请第二批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在3月25日17点之前填写论文答辩申请信息填报表,链接见下图二维码:
2、有关环节2“学位论文查重”的相关说明
申请第二批论文答辩的同学需要在4月25日11点之前将学位论文提交系统进行查重并且导师在系统中确认。此环节中重点提醒如下:
(1)即日起之后学位办每周一、周四检测当天上午11点半前导师完成自查的论文,检测结果一般当天即可查询。请切勿利用任何其他途径自行进行重复度检测,以免造成学位论文被非法利用;
(2)请在进行重合度检测时务必上传定稿后的完整论文(pdf版本),论文须隐去导师及本人信息(用**或空白代替论文中出现姓名部分),查重通过后不受理版本变更。
3、有关环节3“学位论文抽盲”的相关说明
(1)领取盲审号前的资料审核
通过重复率检查且导师已经确认过查重结果,并且本人在系统中已经提交学位信息表的同学请提供B类或B类以上级别的小论文原件(或录用通知)、英语六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进行审核;
(2)学生于每周二、周五中午12点前在系统提交学位信息表,学院分配盲审号;
(3)学生系统查看盲审号,填写学位论文盲审相关信息,于工作日每周二、周五下午15点前在系统完成抽盲;
(4)学院集中送审。
此外,此环节中重点提醒如下:
(1)4月26日15点之前,建议申请第二批答辩的同学在系统中完成抽盲流程, 4月26日之后的工作日每周二、每周五学院仍正常受理学位论文送审工作,但不保证在第二批答辩材料提交截至日期前返回盲审结果(不保证不影响第二批次答辩);
(2)我校学位论文盲审委托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学生可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查询盲审结果;
(3)临近最长学习年限的学生,建议务必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答辩,否则后果自负;其入学时间以实际报到时间计算,全日制研究生可登陆学信网查询入学时间。
4、有关环节4“学位论文答辩”的相关说明
学位论文盲审结果返回为“通过”的学生,请联系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进行学位审批表审核和盖章(或联系相关老师),学院审核学位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答辩专家组成、加盖表决票章。审核通过后,学生应于答辩前至少2天在研究生信息系统中填写和发布答辩信息。
5、有关环节5“完成论文答辩提交资料”的相关说明
答辩完毕后,学生以答辩小组为单位于5月28日17点前将审批表等下列材料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具体包括:
学位审批表;表决票;人事简表;评阅意见表; 学术小论文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论文首页)或录用通知书和论文稿件;全国英语六级考试复印件或其他小语种四级证书或通过英语学位考的成绩单;硕士:论文1本(装订本);硕士:论文内封面(中文)、授权书(学生、导师签字)、声明(学生签字)。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院相关通知链接:
https://yjs.usst.edu.cn/2023/1031/c7121a309955/page.psp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及相关表格(最新版)(注:博士各环节截止时间请关注学校和能动学院的通知)
https://yjs.usst.edu.cn/2023/0411/c7125a291346/page.htm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及相关表格(最新版)
https://yjs.usst.edu.cn/2023/0411/c7125a291348/page.htm
(4)后续学位申请环节,如涉及新、旧系统切换,操作步骤学院将另行通知。目前(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仍在研究生管理旧系统进行上述操作。
上海理工大学
环境与建筑学院
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