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计划
2022级:
序号 | 专 业 | 拟接收 人数 | 必要条件 | 考核方案与录取办法 |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一类 | 第二类 | |||
1 | 土木工程(1701) | 12 | 绩点≥2.50 工科背景专业 | 大学修读期间有与专业相关高质量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排名第一) | 面试 根据绩点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 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绩点等情况考虑录取 |
2 | 环境工程(1703) | 15 | 绩点≥2.50 | 大学修读期间有与专业相关高质量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排名第一) | 面试 根据绩点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 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绩点等情况考虑录取 |
3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1705) | 9 | 绩点≥2.50 工科背景专业 | 大学修读期间有与专业相关高质量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排名第一) | 面试 根据绩点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 面试 综合面试成绩、绩点等情况考虑录取 |
2023级:
序号 | 专 业 | 拟接收 人数 | 必要条件 | 考核方式与录取办法 |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一类 | 第二类 | |||
1 | 土木工程(1701) | 10 | ①符合重选专业文件要求; ②符合2023年入校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③品学兼优,无违纪处分行为; ④累计平均绩点达到3.0 及以上,且每学期所修课程平均学分数不少于20 学分; ⑤无不及格课程(需考试一次通过); ⑥第一学期数学类课程(至少一门)成绩不低于80 分。 | 不接收 | 考核方式:符合重选专业实施方案规定的“必要条件”的学生,根据累计平均绩点排序,按1:1.2 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学生名单,进行面试。 录取办法: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 位,总成绩=加权平均分50%+面试成绩50%; 如分数相同,按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 不接收 |
2 | 环境工程(1703) | 12 | ||||
5 |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1705) | 8 |
注:1. 2023级已确定专业同学,网上报名时请先选择相应专业大类,同时在上传的书面申请表中注明申请转入的具体专业;
2. 2023级按大类招生,尚未完成大类分流和确定专业的同学,请参考相关学院2023级重选大类实施方案申请。
二、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21-5527597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7:00(工作时间)
咨询地点:环境与建筑学院301室
咨询邮箱:wx_usst@163.com
接待老师:饶平平、王旭
土木工程专业
咨询电话:021-55273759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7:00(工作时间)
咨询地点:环境与建筑学院2号楼304室、环境与建筑学院211室
咨询邮箱:shaoli69@163.com
接待老师:张治国,邵俐
环境工程专业
咨询电话:15921267160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7:00(工作时间)
咨询地点:环境与建筑学院505室
咨询邮箱:zhangxiaodong@usst.edu.cn
接待老师:张晓东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
咨询电话:021-55275979
咨询时间:周二下午15:00-17:00,周三下午13:30-15:30
咨询地点:环境与建筑学院409
咨询邮箱:hvac4@163.com
接待老师:于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