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建筑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269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主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为扎实做好暑期学院师生安全工作,深入排查各领域各环节安全隐患,推动学院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暑期学院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总体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暑期防汛防台工作:师生离校前要自行开展一次属地安全检查,重点发现房屋损毁、违章用电、高空坠物等安全隐患问题并及时报告;外出活动、开展暑期实践活动师生要提前关注天气变化并重点防范高温、台风、暴雨、山洪等自然灾害;各系室值守人员要做好抗灾抢险准备,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留校期间重点防火、防盗、防事故:宿舍内严禁使用400瓦以上违章电器;出门时锁门关窗,学院大楼内禁止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在公共场所个人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请勿脱离视线,自行车、电瓶车等放在停车位置并上锁。

      3.外出期间重视人身、交通与财产安全:外出时做好安全预案,尽量选择正规公司旅游并把个人行程信息告知家人朋友,应文明旅游并留意各类安全警示;注意遵守交通规则,遇到违章行为及时制止或举报;上下车、车站候车、公共场地活动时,个人贵重物品要放身前可视范围或交专人看管。

4.做好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1)把师生安全放在首位,自觉负起安全责任。开始实验前,组织学生一起学习学校和学院发布的《实验室安全手册》、《上海理工大学环境与建筑学院实验中心管理手册》,并严格遵照执行。(2)详细填写环境与建筑学院实验室使用申请表。实验过程应严格按照申请表内容开展,未列在申请表上的人员禁止进入实验室、防止人员聚集,未申请使用的设备禁止私自启用或移动,注意实验室定时通风消毒。(3)化学品试剂须按《上海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的要求按需按量申购、使用和处理,特别注意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格做好使用量和回收量的登记,严禁私自把药品、试剂和试件等带离实验室。(4)钢瓶等特种设备须按《上海理工大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购买、运输、安装和使用,严禁安排没有资质的人员私自搬运或安装。(5)马弗炉、冻融机、烘箱等高功率设备使用期间,严禁无人值守。(6)严禁在实验室从事与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严禁私自安装或使用与科学研究无关的设备,严禁学生在实验室留宿。(7)确保安全消防通道和出口畅通。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注意关好门窗,关闭水、电、气

注:

1、夏季工作时间:20237月3-824日,9:00-15:00,双休日正常休息;

2、防台防汛办公室电话:55272492;

3、保卫处值班电话(24小时):55273874、55276080。

祝大家暑期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