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6浏览次数:407

学院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201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撰写好申请书,提高申报的成功率,根据学校科技处的总体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申请的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应仔细认真阅读并遵照《基金管理条例》、《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在填写完申请书后,应对照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自查表(见下表),仔细认真的核对、检查,以便顺利通过基金委的初筛关。

    自现在起 教师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撰写申请书。

    2013年1月11日将申请书初稿(纸质版) 交学院科研秘书处作形式审查,学院组织请本学院或熟悉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外学院教师作指导、提建议。放寒假前学院将第一次初审的申请书返回教师。如在1月11日前,来不及完成初稿的老师,可在寒假期间继续撰写申请书,于2013年2月15日前将申请书的初稿电子版发到黄晨老师的邮箱:hcyhyywj@163.com

    2013年2月20日学院会将第一次初审的申请书陆续返回教师。(注:电子版初审评议,可能会影响评议效果,谨请各位老师谅解。)

    2013年2月25日 申请人可根据反馈的修改建议,认真修改申请书后,于4:00pm之前将申请书返回给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将申请书提交学校科技处作二次审核。

    2013年2月27-3月1日 科技处请相关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二次审核;

    2013年3月4日 科技处向申请人反馈校内审核意见;

    2013年3月6日申请人将申请书电子版(含研究队伍名单)发送到电子邮箱:usstkjc@126.com由科技处上传到基金委进行人员查重工作。

    2013年3月14日申报人将申请书的终稿电子版以及和电子版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请书一份提交科技处。

    请各位老师根据以上时间节点,妥善安排,高质量完成2013年度自然基金的申报工作。

 

 

 

 

附件: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自查表(2013版).doc

 

环境与建筑学院

2012.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