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环建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选任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和职数
岗位:环境与建筑学院实验室中心主任1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主持实验中心日常工作:
1.组织编制实验中心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设备修缮计划,落实实验中心安全工作;
2.制定和完善实验中心管理制度,审核各系实验室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3.组织各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等相关教学科研项目申报;
4.组织落实各专业年度实验课程教学计划;
5.在学院指导下,落实分配年度实验中心设备维护费用、低值易耗费用等实验室相关经费;
6.审批、协调各专业实验室、实验设备使用和外单位委托的科研实验工作;
7.每学期对实验中心各项工作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抽查,年终将各系实验室工作评价意见上报学院;
8.在学院指导下,组织实施对实验中心专职管理人员的年终考核工作,协助学院做好实验中心专职管理人员的岗位聘任工作;
9.完成学院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条件
人选应具备上理工委[2020] 7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第七条规定的相关资格,具体如下:
1.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专业技术岗位的负责人,一般应当受聘担任三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受聘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工作程序
原则上采用在学院范围内竞争上岗方式产生酝酿人选。具体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公布岗位、任职条件和有关要求。
2.公开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报名。其中,组织推荐是指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对符合条件者以组织名义进行的推荐。
3.资格审查。学院党委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
4.面试答辩。由学院党委负责组织面试答辩会。
5.讨论决定。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报名者于2021年4月6日(周二)下午5:00之前将《任职自荐表》报送环境与建筑学院301室,电子版发送liye_5@usst.edu.cn。
联系人:李烨 联系电话:021-55275979
附件:
任职自荐表.doc
环境与建筑学院党委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