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201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转自校园网)

发布时间:2011-03-31浏览次数:285

各学院(部):

        2011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教师。
        二、“晨光计划”申报单位分为A类、B类,A类主要为本市本科院校、B类主要为本市高职高专及民办高校。
        三、“晨光计划”项目分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6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四、“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可申报4项。
        五、申请者须于4月21日之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见附件)交至科技处,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usstkjc@126.com。经校内专家评审后,由科技处统一上报。教委与教育发展基金会不接受个人直接报送。
               2“晨光计划”管理办法.doc
 
科技处联系人:董伟 黄华杰      联系电话:55270566
 
科技处
201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