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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建筑学院2023-2024-2学期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24-09-27   浏览次数: 70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学校一流研究生行动计划,不断提高我校研究生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2学期课程研究生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环境与建筑学院评选办法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参评教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2.参评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参评学年开始至申报截止日无教学事故或过失,师德考核不合格执行“一票否决”制;

3.参评对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参评课程的学生评教成绩位列本学院参评课程范围内的前30%

2)参评课程的课程材料(包括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表、成绩单等)齐全;

4.每门课程只限1名任课教师申请参评(包括平行班和多位教师联合授课(含2人及以上)的课程);

5.学生评教的参评人数少于5人的课程不予参评;

6.院级评审将综合考虑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情况及成效、研究生教学工作量;

7.为体现教学管理的规范性、严肃性,课程的任课教师信息以2023-2024-2学期课表为准,凡课表中无教师本人信息,其实际承担的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据;课表中有教师信息,若该教师实际未承担课程的授课任务,该课程不作为评选依


二、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申报人填写《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请于2024930日中午12:00前(学生评教分数统计截止时间为927日中午12:00报送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每位教师限报一门课程。

   2.学院对申报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公示拟推荐获奖名单并上报学校。  

  4.评选办法解释权归学院。

 

三、奖励名额

  环境与建筑学院申报名额为4名。

 

附件: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doc

 

环境与建筑学院

2024.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