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2012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撰写好申请书,提高申报的成功率,根据学校科技处的总体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申请的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应仔细认真阅读并遵照《基金管理条例》、《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
2、申请人在填写完申请书后,应对照国家自然基金申报形式审查自查表(见下表),仔细认真的核对、检查,以便顺利通过基金委的初筛关。
2012.02.16前期间 教师各自撰写申请书。
2012.02.16 将申请书初稿交学院科研秘书处作形式审查,学院组织请本学院或熟悉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外学院教师作指导、提建议。
2012.02.21前 学院将第一次初审的申请书返回教师。
2012年2月23日 申请人可根据反馈的修改建议,认真修改申请书后,于2:00pm之前将申请书返回给学院由学院汇总后将申请书提交学校科技处作二次审核。
2012年2月24-28日 科技处请相关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二次审核;
2012年3月1日 科技处向申请人反馈校内审核意见;
2012年3月16日前 申报人将申请书的终稿电子版以及和电子版内容相一致的纸质申请书一份提交科技处。
环境与建筑学院
201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