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老师:
为了做好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撰写好申请书,提高申报的成功率,根据学校科技处的总体部署,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及申请的时间节点安排通知如下:
2011.01.13至2011.02.17 教师各自撰写申请书。
2011.02.18 将申请书初稿交学院科研秘书处作形式审查,学院组织请本学院或熟悉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外学院教师作指导、提建议。
2011.02.25 学院将第一次初审的申请书返回教师。
2011.02.26至2011.03.01 教师可根据反馈的修改建议,修改申请书。
2011.03.02 将修改后的申请书交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学校科技处作第二次初审。
2011.03.03至2011.03.07 科技处请相关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二次审核;
2011.03.08 科技处向申请人反馈校内审核意见,教师再作修改。
2011.03.14前 申报人将最后定稿的申请书电子版和纸质申请书一份交科技处。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前应仔细认真阅读并遵照《条例》、《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写申请书。
环境与建筑学院
2011.01.13